險損中心派員參加《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培訓班
發布日期:2014-04-25 訪問數:7889次 來源:
為了進一步學習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提高環保法制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日前,國家環保部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在長沙舉辦了一期兩高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培訓班。我院險損中心沈浩松主任隨省環保廳、省高級檢察院、省公安廳的相關領導一起參加了這次培訓班。
在這次培訓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參加《司法解釋》起草的研究人員對《司法解釋》條文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國家環監局人員對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問題進行了培訓;國家環境規劃院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中心的人員對我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進展和面臨的機遇進行了分析;部分省市公安廳的人員還針對《司法解釋》出臺以后本轄區的工作進展進行了典型發言。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就《司法解釋》的條文理解和具體執行情況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大家交流了各自的經驗和遇到的困難,不僅加深了理解,提高了認識,而且獲得了啟發,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這次培訓會議的召開,對我國加大對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具有長遠的意義。
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楊學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