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環保廳和省保監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4-25 訪問數:9156次 來源:
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以及環境保護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發〔2013〕10號)精神,山東省環保廳和山東保監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了我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試點范圍、試點時間及承保單位、賠償責任、促進企業投保的激勵和約束措施等內容。《通知》中還明確了:承保業務中,對投保企業的環境風險評估和污染事故認定由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承擔;其污染事故認定的結論,作為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
該通知的發布對我省盡快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提高環境風險管理水平,推動環境風險和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有效保護污染受害者權益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