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一所組織學習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發布日期:2016-07-27 訪問數:10174次 來源:
2016年6月14日,環境保護部發布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近日,環評一所孫洪濤所長組織全體員工學習討論了新版《名錄》的修訂內容。
會上主要從新版《名錄》的調整內容、《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兩個方面展開了學習。具體為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362種來自原名錄,新增117種),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共有16種危險廢物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其中7種危險廢物的某個特定環節的管理已經在相關標準中進行了豁免。
新版《名錄》的發布將推動危險廢物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對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將起到重要作用。同時為環評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新的參考依據,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
環評一所 楊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