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魯政發[2016]3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應當按照規定組織進行環境調查。本次調查地塊為青島堿業發展有限公司印江路原油漆廠老廠區(含印江路1號)地塊,受青島堿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開展了青島堿業發展有限公司印江路原油漆廠老廠區(含印江路1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現場鉆探采樣、樣品檢測、數據分析,報告編制等工作。現將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印江路原油漆廠老廠區(含印江路1號)地塊位于山東省青島市膠州灣畔的李滄工業區,北部為公交公司,西部為青島百發海水淡化有限公司,南部為青島堿業發展有限公司印江路原危化品專用線區域地塊,東部隔路為青島堿業發展公司。本項目調查區域位于青島市李滄區印江路1號,占地面積96502.499平方米(約144.75畝)。
二、調查狀況
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72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指南要求,本次調查共布設土壤點111個,地下水點位17個。土壤超標指標包括砷、鉛、苯并[a]芘、苯、乙苯共5種。地塊內地下水中鈉、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氨氮、苯、1,2-二氯乙烷、氯化物、氟化物、耗氧量、揮發酚、錳、總硬度共12種指標存在超標情況。
三、結論和建議
根據地塊調查結果,本地塊調查范圍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部分指標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二類用地篩選值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Ⅳ類水標準。在后續地塊開發利用前,建議盡快開展地塊風險評估工作,確保地塊安全合理使用。